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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运输与公路和铁路运输等其他运输方式不同,由于受天气、运输工具和机场设备等外界因素影响,常常会发生乘坐航班的旅客或行李不能正常到达的情况,有时甚至是整个航班的行李都没有与旅客同机到达。 6月底,从哥本哈根飞回北京的CA912航班,因为当地机场的原因,将整个航班旅客的192件行李全部卸载,造成了该航班所有旅客的行李延误。航班落地后,旅客由于在登机前就得到了相关的通知,所以大部分旅客在完成边检手续后,静静地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,在查询柜台前有序地开始登记。但是也有个别旅客,难以接受这一无法改变的现实,对着工作人员大声叫喊,甚至对行李的延误无限要价,这种过度维权的行为,非但不能改变行李不能到达的现状,还会给其他旅客带来负面的影响。 那么大批行李没有同机到达,应该怎么办呢?作为始发站承运人或者代理,首先会在得知行李不能与旅客同机到达的第一时间,将行李件数、旅客姓名和延误的原因,通过电话、传真和电报、邮件等方式在该航班落地前,告之目的站,然后在安排好续运航班后,还要将航班号,到达日期尽快通知目的站。目的站的承运人在接到对方航站的通知后,会做充分准备,包括备足为旅客填制单据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和备用金,以便为需要的旅客提供临时生活补偿费。 旅客下飞机后,要尽量注意查看行李传送大厅是否有工作人员引导,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,到集中的地点办理填制单据的手续。按照要求将联系电话和需要承运人安排送行李的地址详细做好记录,同时将承运人的联系电话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妥善保存好。如果旅客住家不在本次航班的目的地,根据需要,可以向承运人申请“临时生活费”补偿,一般这类补偿是一次性的,数额仅限于购买一套普通的盥洗用品和简单的内衣,国内航线一次性赔偿人民币100元,国际航线分舱位等级,一般在人民币300—500元。 另外,如果行李没有与旅客同机到达,承运人会根据旅客的要求,将晚到的行李免费递送到旅客的指定地点,即便是处于某种原因,承运人不能将行李送达旅客,旅客提取行李的费用也应该由承运人承担。旅客只需要保留好提取行李时发生的运费发票(出租车票),即可找承运人办理相关的赔偿手续。 行李大批延误在国内外承运人中均有发生,只要保持冷静和有序的处理,最终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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